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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管城中医院关于病事假、迟到、 旷工、婚假的管理规定
时间:2025-01-01点击: 49 次

郑州市管城中医院关于病事假、迟到、

旷工、婚假管理规定

  • 请假管理

如需请事假以处理私事,则需提前一天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,并在钉钉上提交请假流程,事假最小单位为0.5天。0.5天以内的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,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主管副院长批准,3天以上由院长批准。部门主管请假参照执行请假期间按请假实际天数扣除工资及绩效。

二、对迟到、早退、脱岗、旷工处理

1、迟到、早退查处一次扣工资20元,一个月累计3次以上,除扣工资外,通报批评,扣发绩效。一个月累计5次以上,除扣工资外,通报批评,扣发当月绩效全年类累计迟到20次以上,予以辞退。

2、擅离工作岗位1小时为脱岗,脱岗一次扣100元,对因脱岗造成医疗事故或不良影响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通报批评、行政处分、经济处罚款300-500元。科室人员如包庇袒护违纪者,受同样处罚。

3、擅离工作岗位2小时以上(含两小时)者;有事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离院者;请假逾期不归者;拒不服从调配,未按时到工作岗位上班者;视为旷工。

4、旷工一天及以内,扣工资200元,扣除半月绩效。旷工2天,扣工资500元,并通报批评、扣发当月绩效。连续旷工3天以上,按最低基本工资发放,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,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,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辞退

三、病假管理

1、职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的,凭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向主管副院长申请病假,长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,经领导批准生效。

2、凡弄虚作假取得休病假证明的,一经查明,除按旷工处理外,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,要给予一定的处分。

3、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财务科有关制度执行。

、婚假、产假、丧假、管理

1、婚假

员工在法定结婚年龄范围内结婚的,享受10天婚假。结婚地点在外地的,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。

2、

明确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,产假为180天;女职工怀孕发生流产、多胎生育、采取节育措施等,按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执行;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其所在科室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(含人工喂养)时间,每次30分钟。

3、丧假

员工的直系亲属(仅限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因故去世,职工本人可以允许有3天的料理丧事假;死亡的直系亲属居住在外地的,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2天。超过3天的,按事假对待。丧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和福利。

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郑州市管城中医院

2024年12月23日